• 中国温泉行业将有“星级”标准可依

  • 时间:2010-08-07 22:22:56  来源:网络  作者:爱旅行网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标准化处处长、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汪黎明;左二:中国旅游协会办公室主任、温泉旅游分会秘书长张越;左一:广东温泉行业协会张建彬秘书长;右一:重庆市旅游协会温泉分会王永毅秘书长。

首部全国性的温泉行业标准《中国温泉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简称《中国温泉行业标准》)现已正式开始了编制工作。记者从《中国温泉行业标准》编委会秘书处获悉,《中国温泉行业标准》大纲专题会议于2010年3月6日在昆明滇池春天温泉会馆召开,会议确定了《中国温泉行业标准》编制大纲,并对该标准初稿进行讨论。

2010年1月28日,中国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正式发文将《中国温泉行业标准》编委会秘书处设在云南省旅游业协会SPA与温泉分会,并于3月6日在昆明召开第一次会议,即《中国温泉行业标准》大纲专题会。此次会议由中国旅游协会办公室主任、温泉旅游分会秘书长张越主持,参会人员有:国家旅游局监管司标准化处处长、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汪黎明;中国旅游协会办公室主任、温泉旅游分会秘书长张越;云南省旅游业协会SPA与温泉分会付溟秘书长、王立德副秘书长;广东温泉行业协会张建彬秘书长;重庆市旅游协会温泉分会王永毅秘书长;云南省旅游业协会SPA与温泉分会副会长、昆明市温泉旅游协会会长、昆明滇池春天温泉会馆总经理冯煜及云南腾冲热海、安宁温泉心景等温泉企业代表。

云南省旅游业协会SPA与温泉分会付溟秘书长在会上对《中国温泉行业标准》大纲作编制说明,说明主要强调:《中国温泉行业标准》的编制将以云南省已有的四个温泉地方标准为主,参考广东、广西、重庆三省(区、市)的温泉地方标准,并结合全国温泉旅游行业发展的客观现状及未来趋势。《中国温泉行业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将借鉴云南温泉四个地方标准宣贯实施的经验,确定温泉的术语和定义、温泉的检测与认定方法、温泉标识使用规范、温泉卫生安全检测与管理办法、温泉企业科学发展的规划及温泉企业设施设备、经验管理、服务水平等关键内容,以及用星级的多少来标志温泉企业硬件和软件方面质量水平的高低,五星级代表最高水平。

编委会决定就《中国温泉行业标准》的相关问题向全国各省市旅游局和旅游协会及中国温泉协会的会员单位征求意见,并同时在国家旅游局官网、中国旅游协会官网、中国温泉旅游网及温泉SPA网等网络媒体上广泛征求消费者及业界人士的意见。

据权威统计,目前全国温泉旅游快速发展,云南、广东、广西、重庆等地制定了一些关于温泉旅游的地方标准,但至今仍然没有一部全国温泉行业的统一标准。根据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09-2015)的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国家旅游局决定制订该行业标准,对于规范我国温泉资源开发利用,提升温泉服务与经营管理水平,推进我国温泉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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