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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探亲访友签证的申请手续及所需提交材料
- 时间:2010-09-01 23:00:54 来源:爱旅行网 作者:cobain
日本探亲访友签证的申请手续及所需提交材料
以下是日本申请探亲·访友签证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各个签证材料的有效期均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果有有效期,则应在有效期内提交)。从2010年3月1日开始,申请签证需要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关办理。请注意: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
1.日本探亲访友签证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签证申请书(贴付照片,2寸白色背景)(PDF格式)
(2)护照
(3)户口簿复印件
(4)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内的申请)
(5)亲属关系公证书(只限探亲时提交)
2.日本探亲访友签证日方邀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招聘理由书(样式可下载)
(注1)应由邀请申请人的在日亲属·友人填写(例如:在日本的子女邀请父母时由在日子女填写)
(注2)如邀请理由为照看在日亲属的分娩、照顾病人、参加婚礼等时,请另外提交医生的诊断书、结婚场地的预约书等相关材料。
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的个人信息填写在招聘理由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2)停留日程表(样式可下载)
(请尽可能详细制作。可参照填写实例。)
3.日本探亲访友签证日方身元保证人应提交的材料
(1) 身元保证人为日本人时:
(a)住民票誊本(需注明全部事项)
(b)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c)地方政府(市区町村)所发行的最新的课税(或纳税)证明书,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样式2)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三项资料中任选一种(以上材料均必须记载总所得金额,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d)身元保证书(样式可下载)
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的个人信息填写在招聘理由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2)身元保证人为外国人时:
外国人做身元保证人时,原则上须具有下述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并现居住在日本。
“外交”、“公用”、“永住者” (被抚养者除外。)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
“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技能”、“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
(必须是现居住日本,在留期间为“3年”的人员。)
(如果在留资格是“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被抚养者除外。)
(a)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应由外国人登记地的地方政府(市区町村)发行)
(b)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c)地方政府(市区町村)所发行的最新的课税(或纳税)证明书,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样式2)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以上材料均必须记载总所得金额,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d)身元保证书(样式可下载)
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的个人信息填写在招聘理由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4.日本探亲访友签证能表明申请人与邀请人关系的材料(只限访友时提交)
例:关于友人关系的说明、可说明海外停留情况的护照复印件、照片等
5.日本探亲访友签证有关邀请人的资料(只限邀请人和身元保证人不是同一人时提交)
(1) 邀请人为日本人时(例如:由于是无职业的人员由其他人做身元保证人时)
住民票誊本(需注明全部事项)
(2)日本探亲访友签证邀请人为外国人时(例如:留学生、无收入者等)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应由外国人登记地的地方政府(市区町村)发行)
6.日本探亲访友签证其他相关事项
(1)日本签证有效期:短期停留签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根据申请情况发给停留期间为15天、30天、90天的签证。
(2)日本探亲访友签证手续费:200元人民币。
(3)日本探亲访友签证审查所需时间:
至2010年2月26日止从2010年3月1日开始
个人申请:从本馆受理翌日起第10个工作日
通过代办机关申请:从本馆受理翌日起第5个工作日,从本馆受理翌日起第4个工作日
因审查的需要,有可能在上述工作日内不能发给签证结果,请提前申请。
(4)其他
根据审查的需要,有时需追加提供上记以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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