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旅游局积极倡导理性消费 努力营造节日氛围

  • 时间:2010-09-25 15:00:24  来源:网络  作者:爱旅行网

在20日召开的四川旅游新闻通气会上,四川省旅游局副局长吴勉向中秋、国庆双节的游客做出了温馨提示,鼓励大家科学出游,理性消费,文明旅游。
吴副局长提醒大家,今年的“中秋小长假”、“国庆黄金周”紧密衔接,成为全年旅游消费欲望最集中、最强烈的释放高峰期。为确保两节期间四川全省旅游市场的繁荣、健康、稳定和安全,四川省旅游管理部门将在加大旅游市场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同时,对即将出行的广大游客做出温馨提示,鼓励大家科学出游,理性消费,文明旅游,让中秋、国庆真正成为安全、快乐的节日。

温馨提示一:坚持理性消费,主动选择作为。广大游客要树立理性科学的旅游消费观念。对于目前旅游市场不健康的种种现象,如“低于成本价经营”、“零负团费运作”等,大家务必要擦亮眼睛,仔细核算旅游成本。旅游报价低于成本肯定会出现劣质服务或者消费陷阱,最终损害的还是游客利益。所以,请广大游客了解掌握旅游常识,知晓团费基本构成,自觉抵制零负团费,选择品质旅游产品,牢固树立“品质旅游、理性消费”的主流观念,真正做到“明明白白消费,放放心心旅游”。


(上图为四川省旅游局副局长吴勉)

温馨提示二:要践行文明旅游,营造和谐氛围。“中秋小长假”、“国庆黄金周”是全年集中出游的最高峰,请广大游客认真践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格遵守公共秩序,积极倡导低碳旅游,着力保护生态环境,加大保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设备,切勿冒犯习俗禁忌,讲究以礼待人,开展健康娱乐,为营造全社会健康、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温馨提示三:要选择具有法定资质的旅行社,完善法律手续。请参团游客首先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旅游者在购买国内旅游产品时,要选择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旅行社。旅游者在购买出境旅游产品(不含台湾地区旅游)时,要选择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在购买出境旅游产品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旅行社出境游资质情况。旅游者在购买赴台湾地区旅游产品时,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次,请游客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即国家旅游局或者四川省旅游局推荐使用的《国内旅游合同》或者《出境旅游合同》或者《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对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游览项目、自费项目、购物安排等进行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另外,请游客索取正式旅游发票,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存好相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作为投诉凭据和索赔证明。在游览过程中,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变更、增加(减少)旅游项目、强迫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造成合法权益损害的,可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获得赔偿。


会议由四川省旅游局市场处处长周伦斌主持)


   温馨提示四:要做好安全出游的各项准备。请广大游客在出游前做好物质、心理和文化准备。特别是自助游、自驾游客人要更加注意,及时收集天气预报、景区情况、交通状况、加油站点、维修站点等相关信息;出游前全面检测和保养车辆,加足“机油、汽油、水”,检查 “刹车、喇叭、灯”,带好必需的随车工具以及完好的备胎,准备好感冒药、腹泻药、防暑药、晕车药、驱蚊虫药等常用药品以及绷带、剪刀、创可贴、清凉油、消毒药水、药用胶布等急救用品;考虑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时,尽量避开自然灾害易发、频发区域或者热门线路;新手驾车出游时尽可能选择短线和近郊周边游,中长线自驾旅游务必谨慎.温馨提示五:全省统一旅游投诉咨询电话号码为各地区号+96927。“中秋小长假”、“国庆黄金周”之前和期间,四川省旅游局将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提升假日旅游服务水平,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四川省旅游局副局长薛亚平、市场处副处长刘虹霞及其他相关处室负责人也参加会议并讲话)

截止目前,四川省共有23家出境游组团社,其中有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四川康辉国际旅行社、四川省海外旅游公司、四川熊猫国际旅行社、四川和邦国际旅行社6家旅行社具有赴台旅游组团社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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