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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忽略申根签证对首次入境国的规定被遣返(图文)
- 时间:2010-11-11 16:33:47 来源:互联网 作者:cobain
日前,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遣返审查所接收了两名从申根某国遣返的中国籍旅客。
据两名旅客讲述,他们是同属于一家外资企业的职员。此次出境是利用年休假的时间准备前往美丽的欧洲大陆进行背包旅游。这次她们本打算从申根签证申请国首次入境,但由于未能定到合适的机票,就临时改变了行程,购买了飞往另外一个申根国家的机票,结果在入境时被该国移民机关以违反申根签证首次入境的相关规定被拒绝入境并遣返。
她们在出境前已经预定了旅店、购买了火车票,还购买了保险,可是因为这个疏忽,所有这些费用都打了水漂。更主要的是,背包出行,畅游天下的快乐心情完全没有了。
据了解,目前申根各国在签发签证时一般掌握的原则是:
申请者应当在停留时间最长的国家申请申根签证,如果在几个申根国停留时间相同,应当在首次入境国办理签证。因此有出境旅游计划的旅客,应当在办理签证前提前咨询申根国家使馆,详细提供境外行程,按规定选择相应国家申办申根签证,并且在签证签发后,尽量不要随意改变行程。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持有某个申根国家的签证,就能任意地首次入境其他申根国家。
爱旅行网提示广大前往欧洲旅行的游客,随着前往欧洲的游客越来越多,自由行的客人也随之大幅增加,有些游客为了图方便在申请签证时与实际前往的目的国不符,由此可能会引发遣返事件,请大家根据各自的目的国申请相应的国家签证。
祝大家旅途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