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54号令暂未影响出境游 “扫货”前做好算术

  • 时间:2010-11-26 16:00:12  来源:网络  作者:爱旅行网

临近年底,国外“打折季”即将火爆开始,石市不少市民摩拳擦掌准备到境外狂购。不过海关总署刚刚颁布的54号公告明确规定:对于进境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征税。记者昨天从石市各出境旅行社了解到,目前,海关“54号令”尚未对出境游造成直接影响,旅行社人士提醒广大游客今后出境“扫货”前最好先备足功课,做好算术,看看买多少东西划算。

超5000元自用品

入境要缴税

最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对入境居民旅客携带的在境外获取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仅对超出部分征税;但是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则要全额征税。

值得注意的是,海关总署同时规定,对于短期内多次出入境的旅客(15天内进境超过1次)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按规定只放行其旅途必需品,不按照上述标准执行。那就意味着内地游客15天内多次进出港澳的话,将不享受5000元的自用物品免税额。

此外,海关还对20种商品实行全额征税验放,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即无论价格是否超过5000元,都需缴纳一定关税。

石市出境游未受影响

记者从石市各出境社了解到,海关“54号令”的实施,目前暂未对出境游市场造成直接影响,石市出境游人数并未因此减少。河北国旅副总经理刘双锁说,境外购物超过5000元回国时征税,从长远来看,肯定会限制游客的购物能力,从而进一步影响常规出境游线路的行程和报价,间接导致常规团报价上调。主要影响的出境游方向包括欧洲、日本、东南亚和港澳。

“54号令”的实施,会使部分境外商品失去价格优势,影响自己的消费热情。但有市民认为,即使有这样的规定,圣诞节期间自己还是会选择到香港等地购物,毕竟那里的许多名牌要便宜很多,征点税也划算。

出境“扫货”前先做好算术

旅行社人士提醒说,准备12月份到欧洲和港澳参加圣诞打折抢购的游客,出行前一定要仔细做好功课,先了解产品的售价,按照《个人物品完税价格表》仔细计算,把要征收的关税计算进去,再决定在哪里买、买多少划算。

同时,太高档的单件品最好别买,因为根据“54号令”,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如果你买了一个价值八九千名牌皮包,要全额征税。购买名表也要慎重,因为手表是“分段”征税,价格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的,按20%的税率征税;如果价格超过了1万元,则按30%的税率征税。

此外,购物一定要保留好发票,国内和国外“大牌”的价格悬殊比较大,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境外购买物品的凭证是重要参考资料,旅客最好能予以提供。如果旅客不能提供境外购买的价格凭证,海关人员会以国内售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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