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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过境签证如何办理
- 时间:2014-12-26 14:17:26 来源:爱旅行网 作者:lynn
持中国护照过境菲律宾不超过72小时,需要申请过境签证9(B)。
过境签证申请所需材料
1. 有效的护照,有效期至少六(6)个月以上,不包括允许在菲律宾的停留时间;
2. 申请表: 两份签证申请表(要求双面打印),并贴上照片;
3. 确认的前往别国的机票和赴该国的有效签证;
4. 通过如下证明证实经济能力,但领馆官员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证明。
1)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介绍信用英文书写
2)个人财产证明
3)授权的中国旅行社的保证书
4) 银行存款证明
5)有效的国际信用卡(复印件)
6)菲律宾公民或有声望的菲律宾公司担保书公证件原件
5. 确认的往返或前往他地机票(复印件)
递交申请
菲律宾签证必须申请人亲自或者通过经授权的旅行社递交申请
签证受理时间
办理和签发签证不超过三(3)个工作日
签证递交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45
领取签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4:00—5:00
签证申请费用
签证费为134元人民币。
签证有效期
停留时间不可超过72小时。
过境签证旅行社办理手续
1. 旅行社必须在过境者到达菲律宾前的48小时之内书面通知菲律宾移民局其身份、护照号码、旅行安排和其他相关的移民资料;
2. 在48小时内向移民局递交过境签证书面申请和担保书;
3. 每位过境者支付1,000比索服务费到菲律宾移民局(BI)账户,其地址是Magallanes Drive,Intramuros,Manila;
4. 旅行社出示1,000菲律宾比索服务费的正式发票后,移民局通过移民控制处(IRD)处长把过境抵达通知(TAN)发布给指定入境口岸的所有移民官。过境抵达通知上有每位到达的过境者名字和信息,指示移民官将过境抵达通知上的每位过境者作为非移民允许入境,限制停留时间为三(3)天。同时移民局身份卡会发给每位过境抵达通知上的过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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