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醒在坦桑尼亚中资机构、华侨华人关注当地新劳工政策

  • 时间:2015-12-25 19:03:15  来源:驻坦桑尼亚使馆  作者:小艾

2015年12月17日,坦桑尼亚总理府出台新劳工法律规定,要求所有企业雇主限期在14天之内为本单位外籍员工申办合法有效的工作许可,原临时工作许可(CTA)将不再视为外籍公民在坦务工的合法证件,机场移民局等相关部门也已停办临时工作许可。另据坦《外籍人员就业管理法》最新规定,审核签发工作许可权限全部归口劳工部,外籍人员如持临时工作许可在坦务工将被视为违法。规定同时要求企业雇主必须与本单位所有坦籍雇员签订正规劳务合同,充分保障雇员合法权益,确保其加入社会保障基金和享受保险,并在企业设立工会组织。

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提醒所有在坦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熟知并遵守坦桑政府新出台的劳工法律规定,完善企业自身管理,及时为中方员工办理合法有效的工作证件,自觉杜绝“三非”,树立遵规守法形象,共同维护投资兴业的良好环境。

坦桑尼亚匪警电话:111/112
驻坦桑尼亚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
+255-754874516、+255-754075128、+255-754580218
驻桑给巴尔总领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255-772148768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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