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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签证
- 时间:2010-07-07 14:18:17 来源:爱旅行网 作者:爱旅行网
美国签证概述:
由于美国签证类别很多,非常细化。我们这里提供的仅仅是我们大部分人常用的签证申请类别。同时,美国对于不同类型的签证,均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在这里,我们也仅仅只能提供一个大致的说明供您参考。对于每个申请人而言,个人情况不同,也需要有区别地针对个人特殊情况准备一些需要的文件,尽可能保证获取签证。批准或否决您的签证申请,取决于美国领馆的签证官员。我们只能根据我们对于美国签证的专业理解和实际申请经验,协助您准备充分而翔实的签证资料,给与您充分的签证指导和面谈技巧,让您对获取美国签证充满信心,提高获得签证申请的几率。
美国签证类型:
A-1 大使、公使、政府部长、职业外交官或领事官及其家属
A-2 其他外国政府官员或职员及其家属
A-3 A-1、A-2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他们的直系亲属
B-1 商务考察人员
B-2 短期观光游客及短期探亲人员
C-1 过境美国的外国人
C-2 过境美国到联合国总部的外国人
C-3 未被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或非联合国会员国的外国政府其派往国际机构的代表及其随行人员和家属过境美国
D-1 海员或飞行人员(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
D-2 海员或飞机人员(不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
E-1 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贸易商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E-2 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投资人及其配偶的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
F-1 学者或学生。
F-2 学者或学生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G-1 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主要常驻代表、职员及其直系家属。
G-2 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其他代表职员及其直系家属。
G-3 有资格取得签证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直系家属,但其政府未被美国政府承认也不是该机构成员国。
G-4 在国际机构服务的官员或雇员及其直系家属
G-5 G-1,G-2,G-3,G-4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其家属。
H-1a 临时受雇于美方的专业护士
H-lb 临时受雇于美方,具有特殊才能和专业的工作人员。
H-2a 从事短期或季节性工作的农业人员
H-2b 从事临时性服务或劳力工作的技术或非技术工人
H-3 临时受训人员
H-4 H-1,H-2,H-3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I 新闻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J-1 交换访问学者
J-2 J-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K-1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
K-2 K-1签证持有人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L-1 跨国公司内部调派人员
L-2 L-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M-1 作短期职业技能学习的学生
M-2 M-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O-1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运动方面有特别才能的人士
O-2 随同O-1签证持有人来美的随行人员
O-3 O-1签证持有人的家属
P-1 国际知名的运动队员和娱乐团体成员
P-2 参加交流计划的表演性娱乐团体成员。
P-3 具有独特意义的表演艺术家或娱乐团体成员
P-4 P-1、P-2、P-3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Q-1 参加国际文化交流计划人员。
Q-2 Q-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R-1 被承认的宗教教派牧师
R-2 R-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NATO(1-7) 根据北大西洋公约驻美的外国人及其有关人员。 关于赴美签证的简单说明
关于美国领区的划分:
请选择正确的领区,以利于您申请签证
- 北京大使馆:北京市,天津市,甘肃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成都领事馆: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
- 广州领事馆: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
- 上海领事馆: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和浙江省。
- 沈阳领事馆:黑龙江省,吉林省和辽宁省。
- 香港领事馆:香港和澳门地区。
中国公民应该到管辖其居住地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递交申请,不论其居住地是否与户口一致;只有到适当的使领馆申请,得到签证的机率才会最大。在暂住地不间断居住半年以上人员,可在暂住地领馆申请,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签证面谈程序:
第一步:预约面试
美国使馆所有的签证需提前预约面试,预约电话为中国国内的致电者请拨打4008-872-333;中国国内及海外的致电者均可拨打86-21-3881-4611(上海本地号码)。
第二步:准备签证资料
爱旅行网将根据申请人所申请不同的签证类别给予您一个明确的申请资料准备方案,相对完整的签证资料可以更加全面的展示申请人的个人情况,爱旅行网建议申请人用心准备申请资料。
第三步:面试
- 排队进入使馆
按照预约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领事馆,核实签证资料并准备好身份证、护照原件、预约号码,排队等候,听从使馆工作人员安排,服从武警指挥。 - 使馆内等待叫号
进入领事馆内等候区,注意显示屏叫号。 - 核查申请资料
领事馆官员将审查申请人的材料。 - 录入指纹
用无墨扫描器提取申请人的指纹(只有符合外交或公务签证类别的申请人、未满14周岁或已满80周岁的申请人以及某些急需赴美接受紧急医药治疗的申请人可以免留指纹) - 面谈
签证官边看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边询问问题,由于时间有限爱旅行网建议您需根据签证所提的问题给予明确简洁的回复。 - 签证结果
通常每个申请人有大概3分钟或更短的时间面谈,面谈结束后当时即可知道签证结果。
第四步:领取签证
通常情况下可在面谈后的当天下午或次日领取护照和签证,但是不能完全保证如此。有时由于技术上的原因,会导致推迟发放申请人的护照和签证。护照领取通知单上有明确的领取时间。
美国签证常见问题
问:我应如何申请赴美非移民签证?签证费是多少?
所有首次申请签证的因私护照持有人均须拨打 4008-872-333(国内)通过中国签证信息话务中心预约面谈时间, 境外申请人则须拨打 86-21-38814611 预约。签证信息话务中心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7:00至下午7:00,星期六上午8:00 至下午5:00。申请人需购买加密电话卡方可预约,电话卡分为54元12分钟和36元8分钟两种,可从任一中信银行,或在网上购买,预约时请告知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和护照号码。
问:在中国申请美国非移民签证需出示下列材料:
一份填写完整的DS-156电子申请表,用英文加中文填写。但为了缩短签证申请时的等候时间,我们竭力提议申请人使用网上下载的DS-156表。请点击这里参考DS-156签证申请表的英文和中文.样本。请勿忘记填写姓名的标准中文电报码,以识别您姓名的汉字,并在申请表上贴妥两张黑白或彩色二吋近照(摄于最近六个月内,约为 50毫米*50毫米的正面头像照)。一些申请人还须填写DS-157和DS-158申请表。
有持护照人签名的出国和回国或再进入第三国的有效护照。赴美从事商务考察、旅游探亲及其它短期访问的申请人所持的护照的有效期必须比其本人预期离开美国的日期长至少六个月。
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人还可出示能表明其在国内存在社会、经济及其它联系的文件和证据,从而能确保其在美国合法短暂停留后必定离开美国。所有申请人须有足够能力支付赴美其间的一切费用,并可能在面谈过程中被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此外,申请人还须携带所有证明其赴美目的的文件及证明。请不要携带手机、BP机、手提箱、行李或手提包等物品。申请非移民签证可在任何中信实业银行分支机构缴纳申请费人民币904元,该申请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
问:我应提前多久提出美国签证申请?
鉴于有大量申请人申请赴美签证,申请人在电话预约后到面谈通常会有一段等候期。预约签证面谈可能需等待几周的时间。另外,面谈后的调查可能会将得到签证的时间后延一至两个月。因此,签证处建议所有申请人根据行程安排尽早预约面谈,中国签证信息话务中心电话: 4008-872-333 。申请人如需要频繁出入美国或紧急入境,签证处建议申请人应在当前签证失效前即使续签。
问:如果我曾去过美国,再次申请时还需要面谈吗?
需要。除了少数案例外,所有申请人必须与签证官面谈。2001年9月11日后,美国国会通过了2002加强边界安全和签证入境改革法。该法律规定所有申请人必须到美国使、领馆进行生物测定(指纹扫描)。去过美国且符合条件委托中信银行办理或通过外办来申请签证的申请人的面谈时间可能相对较短,但签证处保留对任何申请人进行面谈的权利,无论申请人通过何种渠道递交申请,因此所有申请人都应做好面谈的准备。有关中信银行、外办和美商会的提前面谈项目可在本网页的非移民签证服务部分查询。
问:美国签证官根据什么判定是否批准签证申请?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第 214 条 (b) 款规定:“申请入境时,任何一位外国人在出示足够证据向领事官员证明他为非移民之前,都被假定有移民倾向。 ”申请旅游或留学签证的申请人必须使签证官排除其具有美国移民法中所述的移民倾向,否则将被依法拒签。依据美国法律,所有的证据须完全由申请人提供。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其与本国有着紧密联系,因而在赴美短期停留后必将回国。根据第 214 条 (b) 款规定,申请人如不能使签证官完全信服其回到中国(或其它本国)的意图将导致拒签。当申请人表现出可能的欺骗行为使签证官不能确信申请人会合法遵守非移民签证的所有规定时,签证官须考证申请人的信用度。申请人如不能完全配合签证面谈或不能回答签证官的问题也同样会被拒签。
问:在申请美国签证时,什么是“紧密联系”?
“紧密联系”指迫使您在祖国或某地居住的各种关系,如:您的工作、家庭关系和财产。签证申请人应该在中国有着比在美国更多的联系。这些联系必须足够可靠和重要,使申请人一定会回到中国。
问:为什么美国签证法这么严格?
美国是一个开放社会,对外来旅游者并不象有些国家那样严加控制,如美国政府不会强迫旅游者在当地政府登记。为了让外国人能更自由地在美国旅游,外国人有责任在获得旅游或留学签证前证明自己会离美回国。美国移民法要求签证官把每个申请人都假定有移民倾向,直至申请人本人出示足够证明推翻这种假设。
根据214条(b)款所作出的拒签决定是否意味着我被永久拒签?
否。如申请人有首次面谈时未曾递交的新材料,或自上次拒签后,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出现显著变化,且能出示有力材料证明其在美国境外存在紧密联系,则申请人可再次申请签证。
问:被美国拒签后是否必须等3至6个月才可再次申请美国签证?
拒签后何时再次申请并无具体时间限制。只要能出示与当初申请时不同的新材料或新证明,您便可重新申请。申请人各方面状况并未发生改变便再次递交签证官已审阅过的老材料,如此申请,即使一而再、再而三地坚持不懈,也只会增加拒签概率。因此我们建议申请人只有在个人情况发生显著变化后再递交申请,否则仍可能拒签。
问:我递交美国签证的文件完全是按要求准备的,可仍被美国拒签,我究竟还要带什么文件?
问题不在于要多少文件,而在于根据文件所反映的事实,您目前的整体情况不足以推翻您有移民倾向的假设。请牢记,美国法律首先假定您是有移民倾向的,而您必须证明您的整体情况将迫使您在访美后离美回国。
问:为什么美国签证面谈时间那么短,签证官只问了我一两个问题,而且几乎连我的文件都没看就拒绝了我的申请?
签证官每年要处理成千上万份签证申请。凭经验,他们能迅速审查签证表格和其它辅助材料,从中获得关键信息以减少提问。事实上,签证官所需信息多半已反映在签证申请表上,只要申请人证明自己的身份或澄清一两点事实便可,无需多问。此外,面谈时间长,申请人等候时间就长。为了让每位申请人都有均等机会证明自己有资格获得签证,签证官必须高效工作。
问:据说,申请美国签证时说去商务考察比说去旅游探亲要好,这是真的吗?
不是。您应照实说。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第 214 条 (b) 款规定,如能证明您在中国的紧密联系足以推翻移民倾向的假设,您便可获得旅游签证。如您在说明赴美意图时有意误导签证官,我们会对您提供的其它情况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问:申请美国签证时,我已向签证官表示在美国做短暂停留后,一定返回中国,为什么签证官不相信我?
签证官必须先衡量您的整体情况,然后再决定是否签发签证。虽然本人声明对获得签证有一定帮助,但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口头保证不足以证明您在中国存在紧密联系从而迫使您必定离美回国。不是签证官不相信您,签证官是在考虑了您的陈述以及您面谈时带来的证明材料后,经过全面审查后,才做出证据不足的结论。
问:我已被美国学校录取,并有I-20 表格, 为什么仍得不到美国留学签证?
美国移民局批准的I-20表格只是签证官需审查的材料之一。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第214条(b)款规定,留学签证申请人必须提供其在美国完成学业后必定离开美国的证明。多数赴美留学者要在美国待几个月或几年,这样,在我们决定是否签发签证时一定要全面衡量申请人的条件。如申请人的情况显示其赴美主要目的并非学习,而是借此寻求在美长期居留,该申请人肯定会遭拒签。因此,学生是否被学校录取和是否得到I-20表只是我们考虑的众多因素之一。
问:为什么许多申请人得到的美国拒签理由说明是相同的?美国留学签证和美国观光签证的拒签理由总该不同吧?
多半签证申请都是依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第214条(b)款被拒签的。多数被拒签的申请人皆因无法向签证官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自己在中国存在紧密或稳固联系从而迫使其在美国短暂停留后必定回国。申请人在面谈中如不能坦白直接地回答问题还可能引发对其信用度的怀疑,这也将导致依据同一条款下的拒签。许多被拒签的申请人以为仅凭某份文件或某种特殊的回答便可使他们在几天或几周后的再次申请时得到签证。其实,拒签是由于他们本身的整体情况不符合条件,不是简单的一份文件或一个回答就可以改变申请人的总体状况的。申请人应在整体情况有了较大变化后再考虑再次申请签证。比如:刚从学校毕业的待业者被拒签后最好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再提出签证申请。
问:我告诉美国签证官我是独生子女,肯定会回国照顾父母的,为什么美国签证官仍认为我的回国理由不充分?
经验表明,即便是独生子女也会在美国无限期滞留。独生子女只是个人条件之一,单凭这条理由是不能获得签证的。
问:我所在的公司和我的美国朋友都写信担保我会回到中国,为什么美国签证官仍认为我的回国理由不充分?
签证官会将担保信同其它文件一起纳入考虑范围。但一份担保信并不能证明申请人在美国境外的各种联系。让地位高的人写信担保同样不能证明申请人无移民倾向。因为,美国法律不允许其他人代替签证官行使权力来衡量申请人的整体情况。
问:我可否提前向美国使领馆发出信函或传真,让美国签证官在面谈前就能预先了解我的情况及我与中国的紧密联系?
您应该在面谈时递交所有材料,包括有关信函。提前给我们写信毫无用处。面谈才是签证官审核申请人材料的最恰当场合。
问:我难道不该隐瞒一些敏感信息吗?如:在美国有近亲、正在申请移民、曾被美国拒签等。对使领馆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文件,会有什么后果?
造假的后果极其严重。申请人提供错误信息、隐瞒实情,或作虚假陈述,都有可能永远被拒绝进入美国。所有获得签证的申请人情况还将与电脑记录核对,以确定申请表上信息属实。中国申请人有亲戚在美国或曾申请移民是常见的。这类情况本身不一定会妨碍申请人获得签证,但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将不但导致拒签,而且将使您永远不能合法地进入美国。
问:必须参加TOEFL、SAT、GRE或GMAT考试才能得到美国留学签证吗?是否需要达到某分数线才能得到签证?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不必为取得签证而参加任何考试。不过我们注意到,学习态度积极认真的学生经常在申请美国学校时参加此类考试。参加此类考试至少有助于证明申请人对出国留学的重视程度。
问:美国拒签后委托一高级官员或美国朋友联系签证官,是否会对我的签证申请有所帮助?
没有帮助。签证官签发和拒发签证的权力由美国法律赋予。签证官对所有签证申请拥有最终裁决权。而且美国法律不允许签证官的权力受外界影响。申请人应通过递交新材料来证明自己与本国的紧密联系以期改变签证官原先的拒签决定。
问:我是否应该通过旅行社或中介公司申请美国签证?
是否通过旅行社或中介公司申请签证由申请人自己决定。不过在大部分情况下,申请签证无需请旅行社协助办理。旅行社经常让申请人交钱填表,旅行社还要收取大笔费用,承诺申请人能获得免面谈签证。其实,所有通过旅行社递交的签证申请,都要经过面谈程序。根据我们的经验,许多申请人听信中介的话,不如实回答问题。其实如实回答不会给申请人带来不利影响,而回答不属实,反而会使签证官对整套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问:我对美国签证申请过程或对签证结果不满,该怎么办?
所有申请人都有权得到礼貌、高效和平等的待遇。若觉得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受到不公正待遇,您可写信至领事馆,说明事情经过。
问:美国签证上打印的签证有效日指什么?
签证有效期是指在签证上显示的从签证签发日至签证到期日之间的时间。签发日是签证开始生效的日期。到期日是旅行者可以凭此签证进入美国的最后日期。许多人错误地认为到期日是旅行者可以停留在美国的最后日期,事实上,到期日是旅行者被允许从机场、码头或陆上边境进入美国的最后日期。
签证绝不是进入美国的保证。签证只是允许签证持有者在美国入境时出现在移民官面前。在美国入境时,只有移民官可决定每位旅行者被允许在美国停留的时间。此时间段被称为被授权的停留时间或被允许的逗留时间。
一般来说,移民官会标明旅行者必须离开美国的最后日期。如果没有指出具体日期,移民官会注明“D/S”,意为“现有状况下的停留” 在这种情况下,签证持有者只要保持现有状况就被允许停留在美国。例如,持有F1签证的学生只要还是美国大学的全日制学生就被允许停留在美国。
问:我需要新的美国签证吗?
如果您计划进入美国的时间早于您签证上的到期日,则不需要申请新的签证。即使您预期停留在美国的时间超过您签证上的到期日,也不需要新签证。例如,您计划在2005年10月5日进入美国而您的签证到期日为2005年10月11日,则您不需要新的签证。因为您在到期日之间到达美国,您的签证依然有效。
问:如何理解我的美国签证被加注为某一时间段?
在签证面谈时,签证官会纪录每位签证申请人计划停留美国的时间。如果签证申请人告诉签证官自己计划在美国停留某一段时间,签证官可能会在签证上注明此时间。例如,签证上可能会加注说明某位旅行者计划在美国停留二个月。然而,被授权的停留时间最终由在美国入境时的移民官决定。
如何申请延期居留?
旅行者可以向国土安全局申请延期居留。然而,任何的延期居留会在申请人下一次签证面谈时被严格审查。请务必牢记:申请人离开其现有居住地的时间越长,他/她就越难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以证明其与居住地有联系。
问:美国多次入境与单次入境?
入境次数下标明“M”指只要签证依然有效,则签证持有者可以多次进出美国。如为“1”或“2”则指签证持有者被允许使用此签证分别进入美国一次或两次。
问:美国签证有效日和入境次数如何被决定?
签证有效日和入境次数的签发建立在美国与其他国家对等的基础上。美国向中国公民签发美国签证的有效期等同于同一签证类型下中国向美国公民签发中国签证的有效期。签证类型由旅行的性质决定。学生、商务人士、暂时的工作人员和旅游者去美国均属于不同的签证类型。例如,美国政府向中国公民签发的F1学生签证的有效期和入境次数等同于中国政府向来中国学习的美国公民签发的有效期和入境次数。签证官有权出于某些原因缩短签证有效期或入境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