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拟制定旅游法 整治“零负团费”经营

  • 时间:2012-08-28 09:50:19  来源:爱旅行网  作者:cobain

中国旅游法草案27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草案对社会上反映最为强烈的旅游市场秩序混乱和旅游者维权困难等问题,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必要规范。这意味着,今后中国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有望实现有法可依。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就草案内容向会议作说明时表示,草案从四个方面就此问题进行了必要规范:

第一,针对“零负团费”,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

第二,针对强迫购物和另行付费,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团队旅游不得指定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第三,针对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不高,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包价旅游合同内容应当明确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的安排种标准。

第四,针对旅游者维权困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要求受理机构及时处理或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根据旅游纠纷中旅游者多为异地诉讼的特点,设置了特殊地域管辖制度。

此外,草案还强化了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大了旅行社和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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