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美国拒签了,请问具体是什么原因?

补充:

我想去美国旅游,但是申请签证的时候被美国拒签了,不知道具体什么原因,只给我一张条,说我不符合214(b)的条款。请问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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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玲@爱旅行网
2017-04-25爱旅行网
所谓214(b)是美国《移民与归化法案》(INA)中的条款,其中规定: 所有外国人在申请签证时都将首先被假定具有移民倾向,除非他/她能使签证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 由于领事馆签证官的工作十分繁重。他/她们必须在很短时间内判定申请人是否有资格获得临时签证。大多数情况下,签证官只需简单面谈并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约束力证明材料,即可处理签证申请。要获得访客或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满足INA101(a)(15)(B)或(F)条款的相应要求。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则将按照INA214(b)条款拒签。拒签最常见的原因是,访客或学生签证申请人无法证明其在美国境外拥有没有理由放弃的居住权。申请人必须证明上述居住权的存在,表明他/她们具有必然的约束力,可迫使其在短期停留后离美回国。依据美国法律,申请人有责任提供此类证明。
wuqijun2017-04-25
那么意思是说我有移民倾向了?请问要如何证明自己在国内具有必然约束力呢?我都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来证明?
爱旅行网2017-04-25
回复 @wuqijun:“约束力”涉及一个人的生活、工作、社会背景等的方方面面,是其与所在国家具有牢固联系的纽带。而每一个人的情况又会根据在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国家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一般约束力可以是:工作、住宅、家庭成员、银行存款及其他固定资产等。

美国领事馆的签证官是了解这种差异的存在的,因此在面谈时会根据个人情况及条件,考察每位申请人,并且会同时考虑申请人的职业、社会、文化及其他因素。
如:年轻的申请人可能还没有机会建立诸如购买住宅或其他固定资产等的约束性联系,这时签证官就会审查他/她们赴美的具体意图、家庭情况及其在国内的长期发展计划和前景。

因此,申请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明确的是:在面试时向签证官提供的所有资料,主要目的都是要向其表明自己没有移民倾向的意图,让签证官相信你有不放弃当前居住权的正当理由。 签证官能够获取到这些信息(如申请人有工作、家庭、自己购买或租赁的住宅,或是有其他承诺使自己在出国访问后必须回国),并且认同便很有可能通过审查。
wuqijun2017-04-25
回复 @爱旅行网:好的,我明白了,也就是说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所以能证明自己在国内有“牢固约束力”的证明材料也不是固定的,我只能根据我自己的情况来准备,至于我所提供的这些材料是否符合他们的要求,就需要面试时的签证官来决断了。
所以说,申请美国签证的不确定因素实在是太多了,我还是先缓缓,暂时不折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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