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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1
你好 想请问下在厦门读书的大学生可以申请个人赴台旅游么 户籍不是厦门的
补充:
你好 想请问下在厦门读书的大学生可以申请个人赴台旅游么 户籍不是厦门的
2012-11-02永运的永运
厦门已经开放了台湾个人旅游的签注,你可以在出入境管理处申办赴台的入台证和签注。
2011年6月举行的第三届海峡论坛上,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宣布,6月28日正式启动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第一批试点城市为北京市、上海市及福建省厦门市;两岸有关方面于2012年4月1日达成共识,成都、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济南、西安、福州、深圳等10城市纳入第二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年内分两阶段实施。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
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 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 “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8、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1)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委托办理:委托本城市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经台湾有接待赴台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代办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目前,三个城市共有33家旅行社取得业务资质。
时间限制: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
滞留处罚: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应按期返回,不得非法滞留。对在台湾地区非法滞留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其被遣返回大陆之日起,6个月至3年以内不批准其再次出境。
出入境管理处官网:
http://www.mps.gov.cn/n16/n84147/index.html